(一)具体操作步骤:
1、有税申报
按照实际情况分税种税目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登陆北京地税首页http://www.tax861.gov.cn/——点击“纳税申报”——进入申报界面在“用户标识”中输入纳税人计算机代码(8位),在“密码”处输入申报密码后,点击“登陆”——进入申报系统选择“网上纳税服务”模块中的“网上纳税申报”目录下的“企业综合申报”项——进入综合申报模块选择“有税申报”——按照综合申报表的内容选择税种税目¬——税种税目确定后,点击“继续”¬——根据综合申报表填写计税依据,税款会自动计算出,个人所得税税额需要手工录入(当填写完毕后,发现数据有误。可以点击“删除”,将错误数据清除,点击“返回”;重新选择后再进行申报。)——申报完毕点击“保存并生成缴款书”——系统提示此次申报税款总额,点击“确定”——提示“申报成功”——点击“打印”,形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也可以手抄。如果申报成功后发现数据有误,从“查看本期缴款书”中查找数据有误的缴款书后,点击“作废”即可重新进行申报) ¬——申报数据确定无误后,携带加盖了预留印鉴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到开户银行缴款。
2、无税申报
登陆北京地税首页http://www.tax861.gov.cn/——点击“纳税申报”——进入申报界面在“用户标识”中输入纳税人计算机代码,在“密码”处输入申报密码后,点击“登陆”——进入申报系统选择“网上纳税服务”模块下的“网上纳税申报”目录下的“企业综合申报”项——进入综合申报模块选择“无税申报”——点击“保存”。
(二)办税流程:
1、 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于办理税务登记起次年1月31日前需要向第一税务所报送全年的综合申报表或无税申报表、印花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年报)和企业基本财务指标表(年报)。资料报送详细要求见:“申报资料报送内容及时限变更告知”(见背面)
2、 代征、代扣、代售、代收税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外)、非正常税款(自查补税、检查补税、零散税源等)及非征期税款必须上门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基础信息登记
操作步骤:
获得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密码:登陆http://www.tax861.gov.cn----办税中心--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在“代扣代缴单位使用”专栏下点击明细申报初始密码获取—输入计算机代码、单位名称(全称)、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号码—点击登录即可获得密码。
三、注意事项
1、请您在办理税务登记后30日将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代码章,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纳税人存款账户报告表”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项目表”交到西站分局第一税务所,逾期不交,我们将按照征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请您在办理税务登记次月起进行正常纳税申报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3、获取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密码后,请您务必立即通知第一税务所,对您的单位信息进行审核。
4、您的网上申报密码和纳税人免费邮箱密码在办理登记时赋予,请您慎记。
四、 各税种申报征期:见www.tax861.gov.cn中的征期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