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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的编制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6/10/25 阅读:853 次
    一、编制步骤

1、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2、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3、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还应当在利润表中列示每股收益信息。

二、编制方法

按照我国企业利润表的格式内容,报表中的“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并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如果上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利润表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的“上年数”栏。在编报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报表中的“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反映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报表各项目主要根据各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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