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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新法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6/10/25 阅读:407 次
    一、记账凭证法的主要特点

  记账凭证法以记账凭证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数据来源,通过将记账凭证划分为若干类别,从而直接反映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此方法的主要特点有:

  1.数据直接来源于记账凭证。一张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是否应列示于现金流量表,应按照会计科目优先原则即根据凭证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来做出判断。一张完整的记账凭证包含四个最基本的要素:会计科目、记账方向、金额数据和摘要。现金流量表主要依据这四要素来编制。

  2.会计科目划分为两类。会计科目可分为现金类和非现金类两类。现金类科目包括:①库存现金;②银行存款;③其他货币资金;④备用金;⑤短期有价证券(现金等价物)。非现金类科目,指会计科目表中除上述现金类科目以外的全部会计科目。

  3.记账凭证划分为三类。在全部会计科目划分为现金类和非现金类两类的基础上,将所有的记账凭证按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划分为三类:①双金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都是现金类科目。②双非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都不是现金类科目。③单金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只有一方是现金类科目,其可进一步分为单金流人类凭证和单金流出类凭证。

  4.应用记账凭证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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